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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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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工作》投稿须知
1.《派出所工作》稿件要求真实、生动,有事(故事、事件)、有情(爱情、友情、亲情)、有理(理性的思考、理智的分析),以事感人、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不唱高调、不说空话。
2.除上面特别注明的栏目以外,一般栏目的稿件均以2000字左右为宜,重大题材不限。特别欢迎结构新颖、文字顺畅、篇幅精短的稿件。
3.来稿请注明“专投《派出所工作》”,以表明作者已阅读并同意《征稿函》的相关约定。稿件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站上传等方式投寄。特别欢迎以电子文本的形式投稿。电子文本、传真等形式的来稿一律不退。以信函形式投寄的手写稿如作者要求退还,请事先声明并在收到退稿后签署收条。
4.为保证稿件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涉及重大案件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稿件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加盖公章。
5.来稿要求必须是原创性作品,并且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如发生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情形,作者须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6.《派出所工作》编辑部收到稿件后,将尽快把处理情况告知作者。三个月内未通知选用或发表的,则视为稿件未被采用,作者可自行处理。
7.编辑部尊重作者确定的署名方式,但作者须在原稿上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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